大河

Love myself

【祺鑫】阿程

写的好好啊

九初见霜:



文/文学垃圾生产机


CP/祺鑫






半现实,小马第一人称。


情感与身份属于他们,OOC和过度解读属于我。












0






岁月为我大浪淘沙,而你被留下。






1






我有一个朋友,叫阿程。




说是朋友也许不太准确,因为我与他的关系总是在不同境况下有所转变,对手、队友、朋友,还有未能得到注解的一份关系,但我出于某些私心,也不愿意去考究这个注解究竟应该是什么,总之,阿程就是阿程。




故事总是要从初次见面开始说起,可我与阿程的初见与后来的经历相比实在算是平平无奇,并不那么值得一字一句刻下来作为一个脍炙人口的华美序章。但因为遇见了他,每每我回忆起15岁的夏天,都觉得像喝了一大口加了三块冰的橘子汽水,还是倒在玻璃杯里的那种,二氧化碳和浓缩橙汁噼里啪啦地炸着,好甜。




我从小学唱歌,起初是当作兴趣爱好在学,后来渐渐拿了些奖,上了些节目,于是理所应当地收到了公司的邀请,邀请我加入家族。这段经历按部就班,没什么了不起,唯一值得一提的是那些我在加入家族之前上过的综艺,后来都被阿程从犄角旮旯里找出来翻来覆去地调侃我,我也因此在他的胁迫下签署了不少不平等条约,但算了,这可是阿程,我只能算了。




后来我想起,觉得我的人生轨迹从我决定加入家族的那一刻就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这个转变的军功章有一半是阿程的,我下次融三十块钱硬币给他打个章,让他拿纸币或者微信转账跟我换,我吃亏可以,钱不能吃亏。




重庆和郑州的距离还是有些远,坐飞机过去得有两个小时,下了飞机便被公司工作人员接上了车,我那天起得特别早,飞机上也没睡够,于是在车上的半小时我没能好好留下对于重庆的初印象,眼睛一睁发现已经在长江国际楼下了。我当时想,嗬,这就是长江国际啊,了不得。




在上十八楼的电梯里,工作人员跟我说,带你先去见见练习生里的大哥。




其实我早就知道丁程鑫这号人物了,毕竟这个所谓家族在业内还是有些名气,呃,好吧,名气挺大的,他跟着三个祖师爷演了不少戏,我其实基本没看过,是后来知道了以后要跟丁程鑫一起训练之后,我才专门去找来看了看。




我向来主张“知人”要“论世”,想要了解一个人,首先要认识他的历史世界和精神世界。可从那些经过配音和剪辑的校园剧零碎片段里并不能推测出这位丁程鑫大哥究竟是个什么定位,但我看工作人员说得郑重,还以为他是什么长江国际十八楼扛把子、重庆陈浩南之类的狠角色,想着,行吧,是要去拜见一下大哥的。




我后来在节目里说,见到大哥让我有想走出这个公司的感觉,其实是我瞎说的,因为真心话说出来太尴尬了,不适合那个氛围。




少年人的初见总是有些尴尬的,我虽然看过阿程的电视剧,可真正见到实物的时候,虽然没有尴尬到累了吧的程度,但也没好多少,因为所谓的大哥并不是大金链子大金表一天三顿吃烧烤的大哥。




那天工作人员忙,带我到舞蹈教室门口,让我进去跟阿程聊两句之后就拍拍屁股走了,我腹诽了很久,为什么不帮我介绍一下,于是我只能自己敲敲门。




当时阿程的样子我至今还记得,他刚练完一支有些难度的舞,重庆的初夏已经很热了,舞蹈室里没有空调,他听到我的敲门声,蹬蹬蹬地跑来给我开门,于是出现在我面前的阿程还没能从舞蹈的节奏里跳出来,喘息声都是四四拍的,一颗颗汗珠从额角发梢滑落,玩儿命地往他的脖颈上砸,又顺着他的肩颈曲线掉进半湿的T恤里。




而出现在我脑子里的台词并不是剧本里写好的那句「你好我是马嘉祺」,而是「他的汗是不是橘子汽水味儿的啊」。幸好我当时还有些理智,这句台词被我死死按在大脑的角落里才没从我嘴巴里跑出来,但我被它噎住了,愣了三十五秒没说出一句话。




如果我的生活是情景喜剧,这大概就是播放量最低的那集吧,连罐头笑声都不配拥有。




但好在阿程当时对我特别热情,稍微缓解了一下我因为没有说出正确台词而想要撞墙的尴尬。




那个时候阿程其实已经有些名气了,所以他总问其他初见的练习生知不知道他是谁,也不是空穴来风。但我没想到的是他也看过我以前的综艺,见到我第一面就热络得不行,马嘉祺是吧,来来来欢迎欢迎,今天别的练习生都不在,你先跟我混吧。




因为我确实也没地方去,加上阿程的盛情邀请,于是我坐在舞蹈室里开始看他练舞。当时阿程的舞蹈水平比起后来他的光速进步,其实还不太够看,远没有如今在舞台上这般游刃有余的架子,却带着一股热血少年的拼劲和狠劲,像一把烧红了的刃被扔在天地间,一路昂首阔步披荆斩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那天重庆的太阳有些嚣张,鸡贼地从两面窗帘的缝隙中钻进来,在地上画了一道细细的线。于是我对重庆的初印象就是十八楼地上那道根据时间不断变换角度的金色光线,音响里极具节奏感的鼓点,阿程踏着音乐踩在光线上的AF1,和空气里毫无来由的橘子汽水味儿。




当然,其实这些虚无缥缈的感官记忆都不是那么关键,关键的是,我以为与阿程的初见和以前与其他路人甲的千百次初见一样普通,后来我才发现,阿程绝不是我生命中连姓名都没有的路人甲,从我见到阿程的那一刻起,我的人生从此被重新定义、重新注解,也让我反复庆幸着,幸好遇见了阿程。






2






大家总说我温柔,其实我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好人,但阿程是,我对别人的温柔与责任感,有一部分来源于我对阿程的温柔与责任感。




阿程在祖师爷刚刚成团的时候就已经是练习生了,跟着祖师爷录了整整三季的少年狗,从红着脸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响屁的腼腆豆丁,长成了整个练习生团队里最有担当的大哥,时间与挫折将他雕琢得骨肉匀停,郁郁葱葱。




是什么让当年的程程成长为如今的阿程呢?我想过很多次。




后来我慢慢听到一些公司里过去的故事与纠纷,才知道让阿程养成这种把一切责任与事故都往自己身上揽的习惯的,是离别。十八楼人来人往,十八楼的故事中,所有相逢都如我和阿程这般磊落坦荡,却不是所有分别都是善终。有的人来了又走,接着又有新的面孔加入,只有阿程守在原地,守成了一群孩子里最大的孩子。




于是他总在费尽全力抓住身边的每一个人,别再离开了,别再走了,再坚持一下吧。所以他开始把大部分的监督工作揽到自己身上,一字一句地叮嘱着弟弟们要好好训练,严格要求自己。




我刚来的那个夏天,团队要准备祖师爷的四周年串场表演,还有后面的夏日嘉年华,训练的日程和内容非常繁重,每一首歌、每一支舞都要一练再练。但阿程同时还在拍戏,他其实每天穿梭在片场和酒店就已经非常疲惫了,可回到酒店还要强迫我每天给他打电话汇报整体的训练进度和其他练习生的训练情况。




我当时并不太理解他的做法。因为我从小一个人学唱歌、学乐器,一个人在这条路上走着,未能感受到有人同行的滋味,因此也没有经历过离别,所需要付出努力的至多是独善其身。




但阿程总是一个有感染力的人,我也被他的温柔与爱和平演变了。




那天他刚下了夜戏,回到酒店等夜宵外卖的时候给我打了个电话,照例让我事无巨细地给他说训练的情况,实际上我觉得世界上没有几个人能拒绝阿程的请求,我更不能了,于是我从善如流。




开场舞还差四个八拍没抠完,裤子老师明天不来,能过一天舒服日子,陈玺达练得不错,挺努力的,刘耀文我今天催了他好几次,好说歹说练下来了……




起初还能听到他断断续续的回应,嗯,不错,好啊,可以的,慢慢慢慢声音就没了,变成了平稳缓慢的呼吸声,我猜他是睡着了,但我也没挂电话,因为他的呼吸声还挺好听的,轻浅悠扬,可能比我自己唱歌还好听一点吧。




听着他的呼吸声,我竟然也睡着了,当我被他那边拆外卖盒子的声音惊醒的时候发现自己以一个极其反人类的姿势窝在沙发的角落。




嗳,你醒啦,他的声音有点刚睡醒的沙哑,虽然这个词用在十五岁少年的身上有些不太合时宜,但我还是觉得很有些性感。




他点了个酸汤肥牛的外卖,吃得呼噜呼噜的,他身条儿好,不担心半夜吃东西会发胖,还每次都美其名曰增肥。




不好意思啊,他把嘴里的牛肉和金针菇嚼吧嚼吧咽下去之后,开始对我展开了一系列道歉。




这些事本来是我自己的压力,不应该转嫁到你身上的。因为挺久没有跟我同龄的练习生进来了,看到你的时候我有点抓住救命稻草的感觉,但其实这挺没道理的,你有什么义务非得陪着我呢,你也挺累的不是吗?




阿程言辞恳切,但我心里并不觉得这件事有多么让我烦恼,因为每天晚上给阿程打电话,聊聊今天发生的事,再聊过去和未来那些有的没的的故事,其实我还挺享受这个过程的。




我和阿程其实刚认识没多久,从前一直是以彼此知道姓名的方式存在着的,但我与他没有一个确切的过程来建立信任,仿佛这种信任感顺理成章地出现了,导致我后来想起我们的相识,竟然觉得有些像久别重逢。




在那天阿程恳切的道歉之后我们之间的信任感更笃定了,我开始慢慢尝试着去理解阿程的温柔和责任感,大概也就是这种我对于阿程的信任和温柔,才有了如今的家长组。




于是我照例每天晚上给他打电话汇报弟弟们的训练情况,四周年被分在唱歌组的我也学了他的舞蹈,偶尔请工作人员帮忙把舞蹈视频录下来发给他,或者直接开着视频给他跳,以便他回来的时候能直接拿起来吃,虽然他总嫌我网卡。




这也不是什么丁程鑫用爱感化马嘉祺的动人桥段,只是我觉得他这样太累了,我能帮他分担一点就分担一点吧,我不愿意他那么辛苦。




他想保护弟弟们,我想保护他,他想留住身边的人,我想留住他,合理合法。






3






阿程是个能创造奇迹的人。




排五练的时候,我和阿程有很多舞台是同一组的,夏日嘉年华和冬日嘉年华的两个unit更不用说,我与阿程相识至今,大半的时光是一起在练习室里度过的,剩下的可能分别是台球桌和篮球场,故事情节是我被他全方位吊打,大家都知道,猫捡不到球。




要怎么形容呢,我绞尽脑汁,觉得阿程特别能勉强自己。




我曾经在侧拍花絮里说过,要刻苦一天两天,很多人都行,但能一直这样坚持下去的人,很少很少。我不是,我只算努力,算不上刻苦,但阿程是。




17年他拍了好几部戏,理所当然地,练习的时间也少了,他当时对于缺少时间练习一直十分内疚,怕耽误大家进度,虽然我一点点地都帮他学起来了,让他放宽心好好拍戏,他还是不安。




于是他杀青的当天,衣服都来不及换就回了重庆,但是其实离夏日嘉年华只剩一周的时间了,那一周的时间里我才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很能勉强自己。




我们夏日嘉年华有一首unit,说实话我不太想提,因为这个舞台哪怕是一年后的我看起来都只有四个字的评价,哪都不行,我至今无法理解我这个教科书般的完美主义者,当初是怎么愿意练成这样就上台的。当然,这也不是练习时间不够的问题,不过当时水平有限罢了。




但是关于练习这首歌的记忆还是十分值得反复拿出来咀嚼回味的。




阿程为了尽量少耽误别人的时间,把我们这首歌排在每天练习日程表的最后一项,这样就只会耽误我的时间,可能因为他看出来了,我其实挺愿意被他耽误时间的。




练习日的最后一天我们一直练到深夜,其实还没有练到我们俩都能满意的程度,但我们觉得再练下去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不是他自闭就是我撞墙,所以就这么结束了。




结束之后我照例留在舞蹈教室里关设备锁门,完了却发现阿程没有和平常一样在电梯间等我,我想着,他可能累得不行,先打车回家了吧,我就也没管那么多,直接下楼了。




走到楼下准备叫车的时候,阿程叫我名字的声音穿过夏夜的凉风袭击了我的耳朵。




马——嘉——祺——!他喊得超大声,我说袭击绝不是夸张。




紧接着我看到一个穿着白T恤的靓仔骑着共享单车向我飞驰而来,他停在我面前,抬着下巴仰头看我,笑得特别张狂,小哥,上车吗?




我又想喝橘子汽水了。




阿程总是这样大开大合。十分钟前他还在舞蹈教室里抓着头发跟我说练得不行,泫然欲泣的样子,这会儿就骑着共享单车像无事发生一样,又变回了潇洒快意的甜程程。那一刻我脑子里的突然有了画外音,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他今天骑着共享单车来接我了。




什么共享单车,我这是玛莎拉蒂,我差点以为阿程听到了我脑子里的画外音,吓得腿有点软,他又接着说,走,上车,哥带你去提你的兰博基尼。




上什么上,我坐前篮儿吗,我朝着他翻了个白眼儿,两个大老爷们儿,共享单车又没有后座,难道让我坐他的自行车横梁吗,这也太校园偶像剧了吧,我是马嘉祺又不是郑梓琦,不太合适。




那怎么办,我要骑车,你就说你陪不陪我吧。




我觉得阿程总是有办法制服我,獾子怕山猫,马嘉祺怕丁程鑫,一物降一物。可能是我从小到大生活得太顺遂,老天爷觉得这样不行,不可以,我过于优秀了别人没法生活,于是琢磨琢磨给我安排了一个阿程,专门负责降服我。




你骑吧,我过去取车然后追你。阿程听到我的话,如离弦的箭一般嗖地没影了,只剩下他留在风里的声音,那你快点跟上来哦,太慢了我是不会等你的!




我笑着把耳机塞进书包,按他说的去取了我的兰博基尼,沿着他刚才骑远的方向往前骑了两分钟,发现他站在路灯下,一只手扶着车,另一只手在敲手机。他头顶是路灯投射下来的暖光,脸上是手机反射的荧荧白光,让我想起了站在舞台追光灯下的那个阿程,好像是同一个阿程,又好像不是。




舞台上的那个阿程大气稳重,是所有孩子里最大的哥哥,而这个半夜站在路灯下倚着单车玩手机的阿程,卸下了一身的压力和责任,更像一个活生生的少年了。




他说着不会等我,结果还是在这儿等着呢,我还能不知道他吗。




他看到我正向他骑来,于是把手机扔进自行车前篮里,又往前骑了。




阿程骑车特别快,我跟他说过好几次了,不能这么骑,他根本不听,他说慢慢骑还不如走路。幸好那天是半夜,路上既没有人,也没有车,只有一个吭哧吭哧跟在他身后骑车的我,我还是担心担心我自己吧。




我很少有机会能这样观察阿程的背影,看来是我赚到了。他骑车的时候喜欢弓着背,夏天衣服穿得薄,脊柱的线条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其实他骨架不大,脊柱线条也柔和得很,至少比他本人柔和多了,他面对我的时候十次有八次会突然炸毛,对于这件事我至今束手无策,只能由着他撒娇赖皮然后答应他一系列合理或者不合理的要求。




脑子里想着事,我骑车的速度慢了下来,阿程回头叫我,马嘉祺,你别停下呀!




于是我又卯足了劲儿往前追。




他这句话成为了我后来很多年的动力,因为他实在走得太快,如果我不和他一样拼尽全力的话,很快就会连他的影子都看不到了。所以每次我累到想放弃的时候,都能想起那个夏夜里,阿程的声音被晚风包裹着送到我的耳边,说,马嘉祺,你别停下呀。




这个半夜放飞自我般的马路骑行持续了大约一个半小时,最终我们还是没能把现实抛在脑后一路骑到城市的尽头看日出,只得夹着尾巴回家。那天实在太晚了,可阿程仿佛早就计划好了似的,提前跟家里人说练习到很晚睡公司宿舍,于是他大摇大摆地跟着我回了外地练习生的宿舍。




他进了我的房间之后鸠占鹊巢不说,还强行征用了我的充电器,并且搜刮了我的衣柜,风卷残云摧枯拉朽,当然,后来我们俩的关系更上一层楼之后我才知道他这种程度的搜刮其实是手下留情了。




洗完澡之后我们俩湿着头发并排躺在床上,阿程说终于能感受一次夏天不吹头发就睡觉的感觉了,我说等你头痛你就知道厉害了,阿程说你怎么这么啰嗦。




然后我们挺久没有说话,我在刷手机,阿程闭着眼睛一动不动,我以为他睡着了,但他应该没睡着,因为他突然坐起来盯着我,把我吓了一跳。




马嘉祺,我们要一起出道,你听到没。




这还用你说吗,我揉了揉他湿着的脑壳,从我指缝里溢出的是熟悉的洗发水香味。




如果说我刚进家族时的目标是出道,那进家族一个半月之后的我的目标是,和阿程一起出道。而那个我与阿程一起度过的夜晚,是我少年时代中最接近梦想的一刻,也许因为加入家族让我感到安心,但更可能是因为,阿程在我旁边。




梦想这种东西,总是棋逢对手才有意思。






4






之前说我和阿程一起度过的时光一半在练习室,另一半在我被他血虐的台球桌或者篮球场,其实不太准确。




另一半应该是在片场。




我第一次领教阿程的演技是在第二人生,他演程以清,我演简亓,我们是一对不世出的绝配,艺人与经纪人。




我其实蛮喜欢演戏的,大约是射手座热爱探索的本质,演戏总能让我体验不同的人生,那些我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感受的、无法尝试的,演戏都帮我实现了,挺好。




但阿程对于演戏的态度远远没有对于跳舞的热情,他本人的想法是,公司交给我的工作,我尽可能好地去完成吧。仅此而已。




尽管如此,他还是做得很好。他在戏里分饰两角,双胞胎兄弟,程以鑫和程以清,两个角色被他演得人物饱满,性格鲜明。




其实双胞胎这个人设,我比较有话语权,因为我有一个从娘胎里一起出来的双胞胎哥哥,虽然我和我哥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没有一点相似之处,但我确实是双胞胎。




所以开拍之前读剧本,阿程总是蹲在我旁边拽着我问这问那,有双胞胎兄弟是什么感受,你们吵架是什么样子,别人看到你们都是什么反应。




我说,我跟我哥性格互补,不咋吵架,别人看到我们都说,哇你们真的是双胞胎吗长得一点都不像。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但阿程听完差点把我暴打一顿。




阿程太傲娇了,嘴上说着滚啊马嘉祺不想理你,实际上他需要分饰两角对戏搭戏的时候,还不是乖乖找我来了,我可太知道他了,就只有嘴上厉害。




程以清和程以鑫的对手戏其实是第二人生中冲突比较强烈的部分,正式拍摄的时候我给他搭戏,我演躺在床上的程以鑫,他演端着牛奶的程以清,我演暴怒着的程以清,他演被我拽着领子推到衣柜上的程以鑫,无论是哪个角色都挺让我震惊的。




因为一人分饰两角,确实难演。




可阿程得天独厚,因为他的眼睛会说话。上一秒眼泪巴巴柔软无害,下一秒就狠劲十足,两个角色无缝切换。




后来在念念里,我演向横,阿程演我的一个校霸朋友,林说。




林说这个角色,和他有点像,又不太像。像的是口是心非,嘴上不说,实际上比谁都关心人;不像的部分是,阿程其实不会打架,当然,我也不会。




我想起念念杀青的那天,阿程约我去吃串串,我们一边吃一遍聊到念念的剧本。念念的主线故事是向横的三个愿望,向横为了救林说而出了车祸,在车祸昏迷的时间里,向横做了很长的三个梦,梦里许下了长久以来埋着的愿望,等向横醒来之后发现,愿望都实现了。




阿程问我,向横有三个愿望,都实现了,那马嘉祺呢,马嘉祺有什么愿望。




我看着面前咕嘟咕嘟滚着的红油汤锅,觉得诗词歌赋人生哲学的讨论好像被编剧写错了场景,这个剧情应该发生在漫天繁星的屋顶,或者深夜的练习室,但我还是从锅里扒拉出了一串鸡胗。




我啊,我想出道啊,想跟你一起出道,想让我爸妈别再为我操心了,想在唱法上再有点突破,想学好写词和作曲,我态度恳切,因为这顿串串阿程说请我吃。




你这都是目标啊,你都可以实现的,阿程嘴里塞着掌中宝,波光在他眼睛里闪烁着。




那你有什么愿望,说说呗。




不告诉你,你自己猜去吧。




于是我在我心里的愿望清单里又加上了一行,希望阿程的愿望都能实现。






5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所以,该得意时须尽欢啊。”




我当时在念念的镜头前说出这句台词的时候,并没有为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情,或者说事故吧,做好心理准备。




我虽然心里清楚,所谓台风十子,其实根本就没可能一起出道,运营十个人的难度和成本都太庞大了,我一直在逃避思考这个问题,我虽然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出道,但我也没有做好离别的准备。




加入家族之后,我第一次拥有了同伴,第一次知道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有人同行有人并肩是什么感受,第一次在唱完歌之后有一群同伴在为你鼓掌,说小马哥你唱得比上次又好听了。每一个这样的片刻对我来说都是生命中闪着光的玻璃珠,从此被我一颗一颗地收集在盒子里。




可比我更崩溃的是阿程。




其实阿程心里也清楚,十个人,一个不落地出道,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他一直在为这个极小概率才会发生的事努力着,他觉得自己再催得紧一点,对他们再严格一点,就不会有人走丢,就能完完整整地出道,从此不会再有人从他身边离开。




可人生不如意,十分之十。




那天我们逃过工作人员的视线,窜到了公司的楼顶,带着从自动贩卖机买的两罐啤酒和一包鱿鱼丝,简陋了一点,但还行。




马嘉祺,你说努力真的有用吗。我看到阿程手里捏着的啤酒罐稍微有点变形,怪力芭比诚不我欺,他仰着头看着公司对面的万家灯火,看着川流不息的红白车灯,看着对面大楼外墙反射的霓虹灯光。




有的,我听到自己说。




其实我当时并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安慰那样的阿程,因为我见过很多面的阿程,愤怒的阿程,难过的阿程,快乐的阿程,调皮的阿程,每一个都闪烁着少年的光芒。但那天的阿程,是灰色的。




其实他们很多人,都在某些时候需要鼓励与支撑,这个时候出现的不是什么盖世英雄观音大士,是你丁程鑫,你是这个团队的灵魂人物,没有你,又有几个人能坚持到今天?可人生就是有很多事是无法控制的,就是会有很多开头美好的故事结局反而落魄,你不必把所有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




我说完,捏了捏阿程柔软的后颈,他的头发有些日子没剪了,软软地贴在他的后颈上,又从我的指间滑过。




阿程没有给我反应,于是我又开口,李碧华在《诱僧》里说,人生也不过七十,除了十年的懵懂,十年老弱,只剩下五十,那五十中又分了日夜,只剩下二十五,遇上刮风下雨生病危难,东奔西跑,还剩下多少好日子?还不如要眼前的欢笑。丁程鑫,你要向前看呀。




听过我的话,他突然呜咽了起来,像只受了委屈的小鹿。




他哭了挺久,我没有打断他,我觉得他压力确实太大了,该哭一哭。




还好把你给我留下了,他把眼泪鼻涕都往袖子上一蹭,抬起头看我。他哭得通红的眼眶里似有装满深意的长诗,我一瞬间没能读懂。




我不敢看他,只能笑着说,别人说大浪淘沙,我是顽石,按祖师爷的规制,我少说还得缠着你八年十年的,你等着吧。




他说,那真是太感谢了。






6






这就是我的那个朋友,阿程。




我其实不太愿意给他加上一个注解,因为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我们之间的关系。棋逢对手也好,相互依存也好,彼此拯救也好,什么都好,他在我心里,只是阿程而已。




我明白,就算我们现在被无数条隐形的丝线绑在一起,我们终有一天也是要分离的,我们要各自奔向我们自己的未来,就像当初我们朝着每一个共同目标跋涉而去的样子一般。




但我与阿程的故事,没有赏味期限,永远新鲜,永远热烈,永远藏着不可言说的少年心事,就像那杯一直在我心里冒着泡泡的橘子汽水。




即便在遥远的未来有一些我无法为他分担的压力,但我觉得他想要做到的事,一定都能实现的,因为他可是阿程啊。




我的阿程。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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